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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问题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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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是自从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传播到中国以来就一直存在的一个大问题。怎样才叫做“中国化”,如何才能够“中国化”,一直存在着争论与分歧。“中国化”问题日益变成推进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一个前沿性课题。
  这里想从问题的角度,谈一谈反思性的意见。
  我认为,目前探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道路,依然要抛弃两种“僵化”:一种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理解的僵化;一种是对西方现代文论与马克思主义文论关系理解上的僵化。前一种是把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解释成静止不变的东西,解释成编织所谓“中国化”知识体系的材料;后一种是把西方现有各种学说“嫁接”到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身上,当作所谓“中国化”最新最高水平的成果。这两种倾向,对文艺理论的健康发展都是不利的。
  第一种“僵化”,虽说还有,但已不是主要矛盾,有些时候甚至到了矫枉过正的地步;对于第二种“僵化”,至今并没有多少清醒的认识,反而存在一种缺乏深入了解基础上的迷信。
  比如,当人们强调中国化的文艺理论要有其价值倾向性和革命功利性的时候,信奉某些现代西方文论的人便会拿出所谓“审美非功利”来加以反驳;当有人强调文艺理论要有“求真”的科学性时,一些人又拿出西方所谓“生命本体论”或“后现代”理论加以阻挠。这说明,在西方现代文论面前,只要丧失自身的主体性,缺乏带现实感的“本土”意识,是很容易把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弄成不伦不类或实用主义的东西的。
  再以当下的“文化研究”为例。本来在西方,“文化研究”的思想轨迹基本上是社会性和政治性的,它与实际的文学理论研究关系不大。在“文化研究”的发源地,一些学者都指出,文化研究从整体上来讲是反诗意的。因此,“文化研究”就是“文化研究”,他们一般不把“文化研究”归人某一具体学科。而我们中国,有些学者则鼓吹文艺理论要向“文化研究”作“战略转移”,要进行“文化转向”,甚至吓唬人地说,谁不搞“文化研究”,谁就不是马克思主义。仿佛“文化研究”就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出路,大有用“文化研究”取代文艺理论研究之势。这种“僵化”,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构成的危害,恐怕不在其它教条主义之下。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不能变成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时髦化”或“庸俗化”。对某些西方文艺理论的“新”时尚,若“当作供人信奉的神一样来崇拜”,“那是荒谬的,绝对是荒谬的”。外国理论是解决外国文艺问题的,中国的文艺理论要解决的是中国文艺问题。实现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本质上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文艺的一般原理同中国文艺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结合的过程,就是“中国化”的过程;结合的好坏,就是“中国化”程度的高低。除此以外,走别的路子恐怕都是未必可行的。
  不能不承认,在文艺理论领域,一种新的西化教条倾向是越演越烈、越来越严重了。而且,这种倾向已波及到高校的教学活动和教材建设。对此,尽管一些文艺理论工作者早已有所质疑,但至今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如何借鉴西方现代文艺理论来实现自己的“中国化”,一直也缺乏认真的研究。此外,探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本应成为中国文艺理论界的主导潮流,因为这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方向是一致的。可现实情况是,要真正坚持走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道路,往往需要有默认“非主流”定位的勇气,有同抢夺话语权、霸占媒体主体的“西化派”对垒的准备。这是很耐人寻味的。
  我们不能忽视这种“西式”僵化的危害。如果任凭现代西方文艺理论替代科学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指导,或者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彻底边缘化,那我们真的就会沦为只能在西方“后学”的“殖民地”里耕耘。不可否认,人们已经看到在思想界和学术界,宣传和推进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热情和能力,与传播和张扬现代、后现代西方文艺理论的热情和能力相比,是很不对称、很不均衡的,后者远远超过了前者。而实际上,前者的任务和创新的课题,却是更为根本更为重要也更有现实意义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分析起来,一则说明我们的文艺理论中国化进程有某种偏离主航道的倾向;一则说明我们有效整合西方现有文艺理论和学说系统的独创性工作还做得不够;再则说明我们在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内部还缺乏自觉的学派意识,因而缺少同国外学界交流、对话的独有的理论资本。这就不可避免地从一种僵化滑向另一种僵化,不可避免地总是跟在别人后面爬行。
  那么,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主要途径是什么呢?
  我理解,首要的就是要回答我们时代的文艺问题。搞清楚我们时代的主流文艺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实质上也就解决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问题。所以说,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就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实现同我国文艺实践结合的具体化,就是解决中国文艺实际所面临问题的具体化。
  
  二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同其他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以及整个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没有整个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就没有可靠的根基。因此,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必须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获取支持和营养。
  历史上首次用“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这一概念,是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论新阶段》(1938)中。该报告1944年收入晋察冀日报社编的《毛泽东选集》里时,这一概念没有变化。但在建国后,该报告的一部分以《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为题收入公开出版的《毛泽东选集》时,就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改为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选集》中凡是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法的地方,都做了修改或删除。这个变动,固然有当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背景,但也说明毛泽东认为“中国化”和“在中国具体化”,其意思大体上是一致的,只是可能认为后一个概念比前一个概念更为贴切、更为准确。
  从毛泽东的论述中我们还可以发现,所谓“中国化”或“在中国具体化”,既包括观念方面的成分,又包括形式方面的成分。他这样指出:“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这也就在说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必须同革命的进步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而不能同落后倒退的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它必须形成中华民族喜闻乐见的接受形式,而不能原封不动地加以实施和传播。这是两个不能忽视的方面。
  如果这个解释大体上是可以成立的话,那么,我们今天努力使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就应当“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 应用它”。这一点,确乎已成为文艺学建设需要认真反思和解决的一个问题。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有些文艺理论学说,已经明确表明不再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搭界。这在当前理论“多元”的时代,是可以理解的。有些文艺理论学说,声称自己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中国化的成果,可细究起来,它们与真正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在中国的具体化还相差很远,甚至南辕北辙。这种情况在当前的形势下,还为数不少。
  不能不看到,近20多年,中国文艺理论界整体上对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是越来越疏离、越来越淡漠了。我做了一个小的统计,以2006年上海的一家文艺理论研究类期刊为例,该杂志全年六期共发表文章87篇,“理论与批评”24篇,占27%;“古代文论、文学”25篇,占25%;“现当代文学、文论”19篇,约占21%;“外国文论、比较文论”6篇,约占6,7%;剩下的是人物、艺术观察、综述、杂论之类。这其中,除一些美学的研究外,属于文学基本理论研究的文章有12篇,约占13.5%,而这其中,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的文章一篇也没有。
  这个简单的统计,虽然是就一家杂志做出的,或许有一定的局限,但可以说还是有相当的代表性的,能反映一定的问题。譬如,北京的一家文学评论杂志,是个综合性文学研究刊物。2006年全年它共发表各类文章161篇,其中属古今中外文艺理论的有32篇,占19.9%,近五分之一,应该说是不算少的。其中,属于文学基本理论类的文章,大致10篇,约占6.2%,除个别篇目论述“周扬与《讲话》权威性的确立”外,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的论文也接近于无。这和上海那家文艺理论研究刊物的状况比较相似,应该说不是偶然的。
  上述现象的出现,无可辩驳地表明,在相当的范围内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正处在萧条、冷落、边缘化、被无视、被排斥的状态。这和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的发展目标,和实现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方针初衷,是很不协调,很不合拍的。

 
  三
  
  与这种被冷落的情况相呼应,还有另一种倾向,那就是不管什么样的文艺观点和理论,都喜欢称自己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或者说,都认为那是中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开掘、拓展或超越。因而,出现明显的“泛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现象。这也很值得深思。
  譬如,从哲学意义上讲,我们能不能说“后实践本体论”文艺学、美学或“存在实践本体论”文艺学、美学,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美学的“中国化”学说呢?换句话讲,把“存在主义”、“实践本体观”与“主体间性论”等理论融合起来,是否就能标明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和美学在中国的新发展呢?是否这种观点就可以说成是“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马克思主义”呢?
  又如,把西方的文艺学说、尤其是某些“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直接添加到马克思主义文论中,放弃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基本属性和特有原则,只是承认或强调所谓人类性、文化性或审美性,这样的文艺理论,尽管其中有相对合理的成分,但能说是牢牢地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吗?回归康德,回归尼采,回归“新感性”,回归“社会交往”或“文化诗学”,难道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正途吗?
  再如,把我国新时期文艺理论的进程主要描述成是从“形象思维”论到“人物性格多重组合”论、到“文学主体性”论、到“文学向内转”论、再到“文学‘审美 ’特征论”的过程,并把这样的过程解释成是中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新贡献,这种学术史的梳理是不是视野狭窄、偏于一隅?是不是与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真实进程格格不入呢?这种梳理,打着改革开放和肯定成绩的旗号,其理论内涵恰恰带有“去政治化”、“去意识形态化”的色彩,实际丢失了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本质和灵魂。
  还有,就是认为我国“五四”以后的文艺理论走上了一条重功利、重政治、重道德、重反映论的歧途,主张新时期“建设具有我国自身特色的文学理论,必须要有坚实的现代性思想为指导”;主张新时期文学理论要“改弦更张”,要回到“王国维的文学思想或者说这条文学思想路线”上来。这种“改弦更张”论的药方,能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吗?
  诸如此类的所谓“中国化”现象,还有许多。尽管从全局看,这些只是支流,不是主流,更不代表本质,但还是产生了相当的影响。
  上述现象,的确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即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或者说它“在中国具体化”的实践,其中有一个是“科学”还是“不科学”的问题。无疑,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既不能变成教条式地用马克思主义去“化”中国的文艺理论,也不能变成用所谓中国文艺理论去“化马克思主义”,更不能变成中国文艺理论“去马克思主义化”。
  无论是强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文艺实践相结合”,还是强调“综合创新”,强调建设文艺理论的“当代形态”,强调“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文艺实践”,强调文艺理论的“中国特色”,总之,都是为了把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中国的具体化提高到新的境界。这些不尽相同的提法,不过是各自强调的侧重面 ——有的侧重于它的实践性,有的侧重于它的创新性,有的侧重于它的时代性,有的侧重于它的民族性等——有所不同罢了。
  从这里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或者说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中国具体化,归根结底是与它的鲜明的时代特性、突出的实践特性、浓郁的民族特征和不竭的创新特征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这可以说是“中国化”或“在中国具体化”内在的不可或缺的四个要素。中国当代文艺理论的主体部分,广大的文艺理论工作者,正是沿着这条道路,在多元共生的环境中,一刻也没有停止自己的前进步伐,一直在实践中铸就着有中国特点的文论品格。
  
  四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或者说它在中国的具体化,既是一个实践诠释的过程,也是一个文化解读的过程。而且,这种实践诠释和文化解读之间,往往并不是同步的、一致的,有时实践诠释走在前面,有时文化解读走在前面,有时两者可能发生摩擦。上面谈到的一些情况,说明了这个过程的复杂性。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中国先进文艺的结合,已经有近一个世纪的历史了,中国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也已经基本形成。那么,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任务是不是完成了呢?我认为是远远没有完成的。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这个提法很有针对性,也很有新意,对文艺学的建设也很有指导意义。我理解这里的“推进”,就是创新;这里的“坚持”,就是继承;这里的“中国化”,就是具体化;这里的“结合”,就是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而这里的“基本原理”,主要就是唯物史观和辩证唯物法。报告中还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这就进一步表明,包括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学说中国化的过程,是需要许多代人付出艰辛的努力的。
  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没有结束,而是仍在艰难地探索之中。面对新的形势,我们要深入客观地总结近30年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成果,要用科学发展观冷静地审视和反思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进程,要努力在内容和形式上创造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新的形态。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实现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大众化”,不仅融入“本土”,更要成为普通民众、普通文艺工作者日常艺术观念有血有肉的一个组成部分。
  现在,我们有些文艺理论,或远离社会,或故弄玄虚,或审美至上,或趋时势利,或话语霸权,或结伙营私,同科学的中国化的中国化的文艺理论路径相差甚远,同广大民众和文艺工作者的期待也相距甚大。这种风气与做法,在今后的文艺理论建设中,是应该努力予以克服和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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